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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职能 携手保护胭川湖湿地
2019-08-20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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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20

       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职能,保护胭川湖湿地生态环境。湿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。近年来,金凤区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,但受各种因素影响,湿地生态系统依然相对脆弱,违法占用、围垦、填湖等破坏行为仍时有发生,严重威胁湿地生态资源安全。2018年7月,金凤区检察院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“强化湿地保护恢复”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》,针对辖区湿地保护率先在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。胭川湖属湖泊湿地,系自然形成。2000年以来,因开发建设、填湖造田、占地建房等原因,致使胭川湖湿地面积减少至99.9亩,严重破坏河湖生态环境,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。该院及时向金凤区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,金凤区自然资源局立即启动湿地恢复工作,制定《金凤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制度方案》,从制度层面确立了金凤区湿地长效保护体系。2019年初,金凤区检察院依托“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”专项行动,持续加强湿地保护监督工作,针对胭川湖非法占地、违法建房等情形,向良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。
      截至目前,良田镇政府已经拆除胭川湖及周边违法建房109户、牛棚9座、羊棚3座,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累计1.86万平方米,集中清运拆除后建筑垃圾2.43万立方,并已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方案重新划定了胭川湖湖区边界,初步修建2100米环湖道路,为下一步湿地恢复工作打好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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